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111號(關于光纖預制棒有關商品編號申報要求的公告)
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,對原產(chǎn)于日本、美國的進口光纖預制棒征收反傾銷稅,商務部為此發(fā)布了2018年第57號公告和2020年第39號公告,明確了實施反傾銷措施產(chǎn)品的具體商品范圍和相應的反傾銷稅率。為實施上述措施,進口貨物收貨人或者其代理人在申報進口光纖預制棒(稅則號列70022010)時,“直徑≥60毫米的光導纖維預制棒”商品編號應填報70022010.10;“其他光導纖維預制棒”商品編號應填報70022010.90。
本公告自2020年9月26日起實施。
特此公告。
海關總署
2020年9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