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41號(關于擴大實施TIR公約試點有關事項的公告)
為進一步推動《國際公路運輸公約》(《TIR公約》)在我國擴大實施,海關總署決定在現(xiàn)有試點口岸基礎上,增加吉木乃口岸、巴克圖口岸、阿拉山口口岸、都拉塔口岸為我國TIR運輸試點口岸。試點實施《TIR公約》的其他事項仍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30號、2018年第42號施行。
本公告內容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海關總署
2019年3月8日
為進一步推動《國際公路運輸公約》(《TIR公約》)在我國擴大實施,海關總署決定在現(xiàn)有試點口岸基礎上,增加吉木乃口岸、巴克圖口岸、阿拉山口口岸、都拉塔口岸為我國TIR運輸試點口岸。試點實施《TIR公約》的其他事項仍按照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30號、2018年第42號施行。
本公告內容自2019年3月25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海關總署
2019年3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