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例—— “印刷品”
案例:稅號、品名、申報要素
48239090 紙|A4紙|
實際商品描述:印有菜單的紙,還需要裝訂后成為菜單。
實際應(yīng)該歸入4911.1
依據(jù):四十八章章注十二: 十二、除品目48.14及48.21的貨品外,印有圖案、文字或圖畫的紙、紙板、纖維素絮紙及其制品,如果所印圖案、文字或圖畫作為其主要用途,應(yīng)歸入第四十九章。
需要注意的是,這條章注同樣說了48.14和48.21的貨品外,那我們來看看48.14和48.21是什么商品?
48.14 壁紙及類似品;窗用透明紙(+):
48.21 紙或紙板制的各種標(biāo)簽,不論是否印制(+):
同時要注意,歸入49的商品,并不是一定要印刷在紙上的。
第七類類注二、除品目39.18或39.19的貨品外,印有花紋、文字、圖畫的塑料、橡膠及其制品,如果所印花紋、字畫作為其主要用途,應(yīng)歸入第四十九章。
39.18 塊狀或成卷的塑料鋪地制品,不論是否膠粘;本章注釋九所規(guī)定的塑料糊墻品: 39章注釋九 品目39.18所稱“塑料糊墻品”,適用于墻壁或天花板裝飾用的寬度不小于45厘米的成卷產(chǎn)品,這類產(chǎn)品是將塑料牢固地附著在除紙張以外任何材料的襯背上,并且在塑料面起紋、壓花、著色、印制圖案或用其他方法裝飾。
39.19 自粘的塑料板、片、膜、箔、帶、扁條及其他扁平形狀材料,不論是否成卷
綜上所述,49章的印刷物,不包含標(biāo)簽、標(biāo)志牌一類的(紙制、紡織、塑料、陶瓷、賤金屬)。
還有就是墻紙、輔地制品(地毯、地板)等,即使文字和圖案是起到主要功能,仍按相應(yīng)的材質(zhì)歸入各個章節(jié)。
其余大多數(shù)印刷品,是歸入49章的。